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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可为人们提供巨大的信息资源和便利的通讯交流,可跨时空和地域、覆盖全球,以多媒体形式,双向传送信息和信息实时更新,有其他媒体所无法比拟的特点。企业通过MSN,Skype及电子邮件等与现有的或潜在的客户联系,签订合同,进行交易;律师也通过互联网与国内外的律师同行交流,咨询和探讨法律事务,并相互介绍案件;当事人在网上获取各种法律信息,查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律师事务所的信息,查阅读疑难案件。因此建设网站是律师融入信息社会捷径之一,是建设电子法务系统的前提。
互动性:律师网站上针对当事人的需要及时上载法律、判例和其他法律信息,使当事人可即时了解这些信息。
效益性:律师刊登在电视、广播、报纸和期刊上的宣传信息,时间短,费用高。而一个法律网站一年的维持费只需一千到几千人民币。与此同时,通过律师网站,委托人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货比三家,通过电子定单、电子支付、电子结算完成委托事项。
1]信息发布
可凭借律师网站,在互联网上发布专业的法律信息。现有客户可通过自己网站与事务所法律网站的链接,并即时检索法律信息。网上宣传成本低廉,而给客户的信息量却极为丰富。潜在客户可通过法律网站来了解事务所的服务领域,成为新客户。
2]咨询洽谈
可借助非实时的电子邮件(Email),和实时的MSN等来了解案件情况、交流信息和洽谈法律事务。网上的咨询和洽谈能超越人们面对面洽谈的限制,提供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大大缩短因交通而耽误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网上委托
当事人可借助律师网站上的电子函或表单交互传送进行网上委托。法律网站可在介绍所提供法律服务的页面上设置委托信息和委托格式框。当收到当事人的委托信息后,网站应回复确认函,使当事人得知委托信息的收悉。
4]资信调查
开展电子商务,首先要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情况,如注册资金,实收资本,经营能力,企业资产和负债,企业信誉等等。电子交易的前提是安全,律师网站可在线接受外地客户的委托,对本地企业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外贸许可,特许经营,产品标准,专利商标等进行调查,为委托人出具法律意见书,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顺利赢运。
5]服务传递
律师网站直接向客户提供新版的法律法规、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及各种相关的典型案例,方便客户浏览;通过电子函直接将法律意见发给当事人,从而促进事务所与客户的交流。同时,又能通过网站收集客户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客户的反馈意见提高和完善法律服务的质量。
6]客户反馈
通过选择和填空等格式网页来收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使事务所能及时地改进服务,发现市场的商业机会。通过电子商务的交互过程来及时调整律所的服务方针和策略,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建议事务所设一名网管,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如客户多次看到网页于建设之中网站;或几年不更新的网站,那浏览你网站的客户会越来越少。
应配合法律服务业务拓展的需要,在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内容更新计划,在研讨之后形成书面材料,加以实施。应建立信息和栏目由律师共建,网上信息处理和反馈,网上法律服务提供及互动交流等各方面的工作制度。同时,还应建立客户共同参与的律师网站评估制度,科学评估网站内容和网上法律服务的成效和不足,逐步完善。
(1) 网站整体风格设计,首页+页面+焦点大图滚动等
(2) 美工设计各栏目、页面,asp或php编写程序、各栏目动态、后台功能强大
(3) 参考栏目:首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产品中心 新闻中心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联系我们
(4) 系统模块:展示系统1个(简易型),客户留言系统,在线表单系统,信息管理系统
(5) 国际顶级域名一个(.com,.net)
(6) php电信机房虚拟空间1G,附送企业邮局(可分20个用户)
(7) 网站ICP备案,空间、域名、邮箱解析
(8) 流量分析:流量统计、网页分析、访问分析、来源分析、搜索分析等
(9) 在线客服功能,可实时在线与客户进行沟通
(10)开发周期:首页确认后,7--30个工作日(协议签署先付50%、网站完成和开通后再支付余款)
(11)网站维护:一年免费网站运作维护;全年免费技术支持
(12)网站推广:网站开通1-3天内免费提交到Baidu主流搜索引擎
(13)次年续费:800元起(根据空间大小情况另计)